理学院关于开展2025学年研究生捐赠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号)、《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中山大学宏信奖学金等研究生捐赠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25〕469号)等有关文件与通知要求,启动2024-2025学年研究生捐赠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在籍全日制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除上述条件外,还需符合该项捐赠奖学金的相关评选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4. 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 考核学年度科研助手、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
6. 考核学年度有课程考试不合格。
三、捐赠奖学金项目及名额
捐赠奖学金由企业、个人或团体捐资设立,理学院学生可参评的项目、评选要求及奖励标准、名额等详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及材料要求
1. 11月15日下午19:00前,参评学生将附件2《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完整,包括导师签字及意见)、附件3《参评单位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等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luoy395@mail.sysu.edu.cn,文件夹及邮件命名“姓名-XX级硕士/博士-XX奖学金申请材料”;纸质版材料交至各班班委,同步发送电子版材料给班委汇总。
2.11月16日前,各班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材料对照评选要求进行审核、评议、排序,上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对所有申报资料进行汇总,并进行形式审查,公示。如非汇总原因造成的资料不正确或错漏,公示后不接受资料更改。
3. 11月18日前,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初评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和等级,并在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4. 学校进行复核、评审,经捐赠方审定后公示。
5.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规定发放捐赠奖学金。
中山大学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1月14日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755-23260194,邮箱:luoy395@mail.sysu.edu.cn,地址:深圳校区西区教学楼1栋611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