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玛光子对撞机及综合束流设施(一期)验证装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伽玛光子对撞机及综合束流设施(一期)验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意见征求。
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伽玛光子对撞机及综合束流设施(一期)验证装置
2. 建设地点:中山大学深圳校区24栋理工科组团与25栋理工科组团连接处直线加速器区
3. 建设内容和规模:对中山大学深圳校区24 栋理工科组团与 25栋理工科组团连接处停车库进行改造,作为理学院直线加速器设备建设用地。拟使用一套最高能量200MeV的电子直线加速器(Ⅰ类射线装置),用于科学研究。
二、建设单位概要
1. 建设单位名称:中山大学
2. 联系地址:中山大学深圳校区西教学楼1栋707-2
3. 联系人:毕老师、陈老师、董老师
4. 联系电话:15019438960、020-84110552、020-84110847
5. E-mail:biyj@mail.sysu.edu.cn
三、评价单位概要
1. 单位名称: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2.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3. 联系人:罗工
4. 联系电话:010-69359099
5. E-mail:luoxin@cnncmail.cn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本公示链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时,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本次公示有效期为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