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山大学理学院委员会关于组织2025年第四季度团支部推优入党的工作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
为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持续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抓好“推优”工作,根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现就2025年第四季度团支部推优入党工作做以下通知:
一、参与对象
1.已申请入党还未被推优的学生团员;
2.已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且时间满一年的学生团员。
二、开展时间
2026年1月4日前
三、具体开展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团员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共青团推荐优秀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附件2),已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团员填写《共青团培育优秀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记录表》(附件3)和《共青团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发展对象登记表》(附件4),在12月25日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3份,信息完整,无涂改记录)至班级团支书。
2、班级团支书收到学生团员申请材料后,对照推优工作指引(附件1)进行材料初审,班支书需要填报《团支部推优情况汇总表》电子版(附件5)和申请人的电子版材料(文件夹以学号命名以便区分)在2025年12月27日前发送至团委组织建设中心yixy29@mail2.sysu.edu.cn进行复审,邮件主题和附件命名统一为“团支部名称+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发展对象材料”。复审意见在12月29日前反馈。
复审通过后,班级团支书线下组织召开班级团支部大会,对复审通过的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院团委组织建设中心人员需要列席,产生拟推荐名单。
3、支部大会结束后,团支部需要在申请材料上填写推荐意见,手写签名,在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报送给院团委组织建设中心。
4、院团委组织建设中心收到相关纸质材料后,将上报本科生党支部进行审批。
四、推优名额
根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推优标准,“推优”的比例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员的30%,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附件:
1.广东高校共青团深化开展推优入党试点工作指引
2.共青团推荐优秀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3.共青团培育优秀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记录表
4.共青团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发展对象登记表
5.团支部推优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中山大学理学院委员会
202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