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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理学院2022年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

  为了做好我院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中山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2年推免生接收办法: 

  1. 申请条件
符合《中山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的相关条件。

  2. 申请专业

  3. 申请材料
  (1)考生须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并上传至推免服务系统:
  ①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②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③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物、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在科技活动中获奖或有突出贡献的证明等;
  (2)我院将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择优确定差额复试名单。

  4. 申请办法
  (1)申请者于2021年9月23日起通过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支付报考费等操作;
  (2)申请者须在2021年9月28日-2021年9月30日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程序,
  (3)学院接到报名申请后对推免生材料进行初审,并于学生提交申请后2日内告知初审结果,在系统上给初审通过者发送复试通知。
  (4)学院采取分批复试的形式,复试时间和地点以短信的形式通知推免生,推免生须在收到短信通知当晚24:00前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复试确认。
  逾期未在“推免服务系统”答复者视为放弃本次复试资格。

  5. 复试办法
  (1)资格审查:我院将按照学校招收免试生的工作规定严格对免试生进行资格审查。
  申请者在参加复试前,需提供以下材料以便资格审查:
  ①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须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③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将个人信息页和注册信息页复印在1张A4纸上);
  ④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一份;
  ⑤本科历年总评成绩排名证明一份(由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盖章);
  ⑥其它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该部份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供我院审核、接收时参考),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如不属实,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学校,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请将以上材料按照顺序整合成一个PDF文件,首页需要有一个目录,命名为申请专业-本科学校-姓名-推免申请材料。以邮件投递的形式提交,邮箱地址:chengzsh@mail.sysu.edu.cn】。 
  注:1、根据考核要求,我院加强对申请者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申请者所提供的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材料,作为评分依据。
  2、未录取者的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2)考核办法:
  ①复试内容以考察免试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重点考察免试生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汉语写作水平等,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由面试小组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增加笔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间不少于二十分钟。
  ②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免试生逐个进行复试。如果免试生人数较多,复试可分组进行,但免试生的分组一般应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各小组的评分标准要保持一致,分组名单及复试导师姓名不得提前公布。
  ③每位免试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教师现场独立为免试生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免试生的考核评价意见。复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免试生的最终复试分数;
  (3)复试成绩的使用
  ①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应用能力考核满分30分,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70分。
  ②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6. 录取
  (1)排名规则:我院将根据复试总成绩按“物理学”、“数学”分学科进行排名,排名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2)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我院将在2021年10月12日前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发送待录取通知,请考生于指定时间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否则我院可能会撤销考生的待录取资格;
  (4)完成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待录取资格不予取消。
  ①确认录取的推免硕士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②确认录取的直博生仍须按照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5)对已获得我校2022年免试生(含直博生)拟录取资格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21年10月13日早上12:00前到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签署承诺书。

  7. 体检
  申请者自行选择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但均须使用中山大学学生体检表。本校学生可自行选择学校附属医院进行体检,自行携带体检表,费用自费,体检报告需要自取。
  拟录取的学生最迟须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体检表寄(送)至我院办公室。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 其他
  (1)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公布。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进行公示。
  (2)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3)中山大学理学院对本办法保留解释权。
 
  9. 联系方式
  (1)联系人:程老师
  (2)联系电话:0755-23260090
  (3)邮箱:chengzsh@mail.sysu.edu.cn
  (4)通信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公常路66号中山大学深圳校区西区教学楼1栋716室

  10. 咨询、申诉及监督
  (1)咨询
  中山大学理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电话:0755-23260090
       邮箱:chengzsh@mail.sysu.edu.cn
     (2)申诉
       中山大学理学院行政办公室
       电话:0755-23260090
       邮箱:science@mail.sysu.edu.cn
     (3)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理学院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