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关于推荐2025年度“中山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生助理: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发挥勤工助学工作育人功能,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1〕43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中山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时段及名额
(一)评选对象
理学院2025年参加理学院勤工助学的全日制学生。
(二)评选时段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评选名额
理学院可推荐的参评人数不超过实际每月固定岗平均在岗学生人数的20%,即不超过5个名额。
二、参评条件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3. 道德品质优良,态度端正,在勤工助学学生中有很好的表率作用;
4. 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勤工助学各项管理规定,服从设岗单位的工作安排,按要求参加勤工助学培训,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5. 在勤工助学岗位上能依时守时,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工作能力较强,能较为出色地完成设岗单位交办的工作;
6. 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虚心学习,能够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奋发向上,乐于奉献;
7. 坚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评选时段内在岗,且在岗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8个月;
8. 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三、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
申请人如实填写《中山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表》(附件1),并根据附件2要求撰写个人材料,同时提供成绩单,在2月28日24:00前提交申请材料至【腾讯文档】https://docs.qq.com/form/page/DUkxtWFh2RVBJbGJv
(二)设岗单位初评
(三)学校评审并公示。
(四)公布名单并颁发证书。
附件:1.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表
2.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材料说明及成绩单
中山大学理学院
2026年2月13日
(联系人:程老师,联系电话:0755-232600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