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山大学理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5-2026年度共青团评优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奋力书写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的青春篇章,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开展2025-2026年度共青团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中山大学十佳团委(总支)书记、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委(总支)、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中山大学专项优秀团委(总支)(含思想引领、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校园文体5个专项)。
二、申报条件
(一)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参评资格:团龄在3年以上(截至2026年4月1日),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未交团费记录;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2025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未满28周岁(不含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
参评条件:
(1)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2)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带头投身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火热实践,努力成为行业骨干、青年先锋,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3)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做到不信邪、不怕鬼、骨头硬,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
(4)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带头站稳人民立场,厚植家国情怀,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勇当先锋队、突击队。
(5)崇德向善、严守纪律。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
(二)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
参评资格:现职团干部(教师或学生团干,原则上优先学生团干),截至2026年4月1日,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3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一年。学生团干部应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本专业30%以内,2025年度无挂科记录。参评团干部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为志愿者,在“i志愿”系统上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的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保留团籍的党员,需要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并完成年度团籍注册;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2025年度“两制”完成率不低于95%,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入党”工作力度大、成效好,推优入党率不低于95%。以上统计数据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时间截至2026年4月1日。
参评条件: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政治能力、理论素养、群众工作本领强,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动员青年。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坚持担当实干,善于改革创新,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勇于到艰苦环境和基层一线去担苦、担难、担重、担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坚决斗争。
(5)作风上强。能吃苦、肯拼搏,涵养积极健康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树牢群众观点,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全面从严管团治团要求,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带头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三)中山大学十佳团委(总支)书记
参评资格:
现职团委(总支)书记或副书记,截至2026年4月1日,累计任职不少于3年。已入驻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向组织报到。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的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期换届率达95%;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书记配备率达85%以上;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连续3个月未缴纳团费团员比例低于5%,2025年“两制”完成率不低于95%。
参评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工作能力过硬。爱岗敬业,作风扎实,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推进各级团组织的重点工作任务。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在推动年度重大工作上成绩突出,有创新举措。
(3)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着力打造服务型团组织,以青年的切身实际利益为工作重点,在提升青年的满意度和归属感方面有创新、有成绩。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
(4)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5)各二级团委(团总支)最多可推荐1名候选人,经组织考察,征求同级党委意见后上报。
(四)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委(总支)
参评资格:成立2年以上,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期换届率不低于90%,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书记配备率达85%。“推优入党”工作力度大、成效好,推优入党率不低于95%;2025年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完成率不低于95%,2025年“两制”完成率均不低于95%,2025年发展团员编号使用率达100%;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
参评条件: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取得实效,“青年之家”等阵地作用发挥较好。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在科技创新、乡村全面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文化传承等各领域各方面工作中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五)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参评资格:团支部稳定性较强,成立满2年;支部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团支部“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本级如期换届,组织设置规范;“两制”完成率达95%;“推优入党”工作力度大、成效好,推优入党率不低于95%;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以上统计数据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时间截至2026年4月1日。
参评条件: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取得实效,“青年之家”等阵地作用发挥较好。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在科技创新、乡村全面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文化传承等各领域各方面工作中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六)中山大学专项优秀团委(总支)
参评资格:团组织稳定性较强,达到五四红旗团委的参评资格,组织设置规范,班子成员配备整齐;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落实“推优入党”效果明显;密切联系团员青年,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
中山大学专项优秀团委(总支)共设立思想引领、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校园文体5个类别,各二级单位团组织可择优进行申报,最多申报1项。
参评条件:
1.思想引领
在青年思想引领方面有突出表现,形成具有本单位特色的思政引领品牌项目;设有院系级青马学堂并形成完善培养机制;青马学堂每学年开展理论学习、实践锻炼等培养活动不少于5场次;二级单位公众号发布青马学堂专题推文报道不少于2篇;每学年至少面向全院团员开展2次集中团课或思政宣讲活动;团员教育全覆盖;积极推荐优秀学生团干参与校青马班、本科新生团支书培训班学习。
2.志愿服务
本科生志愿者注册率100%,人均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健全志愿服务管理制度与保障机制,规范做好“i 志愿”平台运维;将志愿服务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定、推优入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培训与实践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主题活动,打造特色品牌项目;常态化宣传志愿服务成效,积极向校级平台供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本年度内,志愿服务个人、团队或项目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每学年开展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评选表彰,选树优秀榜样;积极组织团员参与学校重大活动、重要赛事等重点志愿服务项目,表现突出。
3.创新创业
(1)考察周期内本单位或本单位报送的项目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挑)、“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小挑)、“赢在中大”创新创业大赛中荣获奖项的。
(2)考察周期内本单位举办院(直属系)级别赛事的。
4.社会实践
围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三下乡”“百千万工程”“返家乡”“大学生社区实践活动”,团支部参与社区实践比例不低于25%。
实践育人成效好,思想引领成果显著。特别是开展中山大学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扎实有力,成效显著,相关事迹获校、县(区)、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广泛报道。
5.校园文体
承办或协办校级文体活动1场及以上;组织院系文体活动1场及以上;院系精品项目1项及以上;院系文体活动覆盖面超30%,校级文体活动本院系学生节目占比10%及以上;院级文体活动学生节目占比80%及以上。
三、评优工作要求
(一)各级团组织在评优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肃认真,走群众路线,注意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积极投身于“百千万工程”和“绿美广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集体)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上报的人选和单位要经过严格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推荐质量,并在院系、附属医院团委(总支)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工作,规范申报程序,履行审核职责,对推荐个人和组织进行材料真实性的严格审核。
(三)各级团组织要注意挖掘和树立典型。将此次评选表彰作为检验共青团改革成效重要手段,作为加强团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的有效载体。通过推荐评选,发现典型,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共青团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四)获评2025-2026年度“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委(总支)”、“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单位,将择优纳入“标杆团委培育单位”、“样板团支部培育单位”范围。对入选的团组织,院团委将提供专项经费支持,具体方案另发。
(五)团内相关数据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数据为准,志愿者服务数据以“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数据为准。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各单位要指导推荐集体和个人认真撰写申报材料,务必于2026年4月22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报送逺团委。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二)报送材料包括:申报表(附件1-5)、事迹材料(附件8)、证明材料、各类奖项的申报汇总表(附件6)、二级单位团组织工作评价表(附件7)等。所有申请材料需同时提交可编辑电子版及用印扫描版(一式一份)。
(三)电子版请严格按照《文件夹打包范例》(附件9)进行统一归类打包,其中汇总表需同时提交可编辑Excel表格及盖章扫描PDF版。
(四)除申报表外,参评“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委(总支)”的二级单位团组织须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6),并撰写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附件8),无需填写工作评价表(附件7);参评“中山大学专项优秀团委(总支)”须填写所申报类型(思想引领/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校园文体)的工作评价表(附件7),并撰写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附件8),无需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6)。
(五)所有申报材料请汇总后统一打包发送,勿分批提交。申报的书面材料标题一律采用方正小标宋二号字体,一级标题黑体三号字体,二级标题楷体_GB2312三号字体,正文部分采用仿宋_GB2312三号字,27磅行距。表格正文部分一律采用宋体五号字,单倍行距,同时不改变表格原有页面布局。
五、注意事项
(一)附件7《2024-2025年度二级单位团组织工作评价表》为二级团组织评优最重要的参考材料,申报“中山大学专项优秀团委(总支)”须认真填写并核对证明,《评价表》涉及的工作评价指标,以2025年4月-2026年4月期间的工作绩效为衡量标准。
(二)请严格按照各奖项名额分配申报,并按推荐顺序排序,如有超额,院团委将直接依据汇总表的推荐名单排序进行核减。
(三)附件6《2025-2026年度中山大学共青团评优申报汇总表》是院团委对材料进行审核的重要依据,如汇总表信息与申报表信息不一致的,将以汇总表信息为准。请各单位务必认真核实汇总表,避免出现错漏。
附件:
1.附件1-5:2025-2026年度中山大学共青团评优申报表
2.附件6:2025-2026年度中山大学共青团评优申报汇总表
3.附件7:2025-2026年度二级单位团组织工作评价表
4.附件8:五四红旗优秀、专项优秀团委(总支)事迹材料模板
5.附件9:文件夹打包范例
共青团中山大学理学院委员会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