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和入党材料移交等工作的通知
各2026届学生党员: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有序、规范、高效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现就我院202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自查分类进行
(一)境内升学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高校党组织。继续在本校升学攻读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应转至升学所在培养单位二级党组织;到境内其他高校升学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往升学所在高校党组织。
备注:预备期内的毕业生党员,因关联到后续的转正,请在升学所在高校报到入学时及时向党组织报备预备期情况。
(二)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应及时转往该单位党组织。如毕业生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园区、楼宇、商圈等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三)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如确因特殊情况无法转出,党员个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审查、学院党委审批同意,可将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院党委填写附件1《党员未落实工作单位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附件2《党员未落实工作单位保留组织关系申请汇总表》、个人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可将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院(最长不得超过2年时间),落实工作单位后,应及时转出。
备注: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党委,需按时参加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
(四)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党委。党员出国(境)前,应向学院党委提交以下材料:
(1)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2)附件3《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停止党籍)申请表》(一式3份,需党支部审核签名);(3)附件4《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停止党籍)申请汇总表》;(4)录取证明或通知书。经所在二级党组织审批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办理程序
(一)收集信息
请毕业年级学生党员在6月22日前填写问卷链接,在填写前及时与拟转入党组织联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链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SEtMS2p2a2dFbEdv
(二)办理转出手续
根据收集的信息,学院党委统一批量处理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办理转出前,确认党员是否已交清党费。党费应交至转出当月。
1.线上转出。凡是能在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党务系统”)上检索到接收党组织信息的,均通过党务系统进行转出操作,为毕业生党员转出组织关系。
2.线下转出。在省党务系统上不能检索到接收党组织信息的,请学生党员及时联系拟转入党组织,确有必要时开具纸质版介绍信转出组织关系。(纸质版介绍信需要在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当天由本人签名领取)
一般介绍信抬头应为XX组织部/处或XX党委,接收单位为XX党委或XX党支部,抬头和接收单位应为上下级组织,或同一组织。
三、入党材料管理和移交
学院党委统一批量检查清点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统一移交至学生档案馆,归入至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本校的毕业生预备党员入党相关材料暂不归入其个人档案,由二级党组织代为保管,待其转出组织关系时再根据接收单位的具体要求移交。
备注:为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继续考察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培养考察材料同样归入至个人档案。
四、毕业生党员离校后的跟进工作
毕业生党员离校后,学院党委按照不同情况及时跟进其组织关系和后续管理。一是通过线上转出的:在介绍信有效期内(90天内),学院党委跟进转接情况。二是通过线下转出的:在介绍信有效期内(90天内),毕业生需要及时向拟转入的党组织确认组织关系是否已被接收,及时向学院党委邮寄反馈介绍信回执。(寄回之前请拍照或扫描,邮件命名为姓名+介绍信回执发送至chengzsh@mail.sysu.edu.cn;纸质请顺丰寄送至深圳市光明区中山大学西教学楼1栋611室程老师0755-23260090)。
中共中山大学理学院委员会
2026年6月5日
(联系人:程老师,联系电话:0755-232600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