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关于开展2026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号)、《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26〕296)号以及《中山大学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院现组织开展2026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招生计划、表现优异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国际学生和通过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入学的港澳台学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三、评选要求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所提交的参评成果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 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
- 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
- 申报材料中论文的认定要求:工科以正式刊出或正式录用通知为准;
四、评审组织、程序与时间安排
1. 9月7日中午12:00前,参评学生填写《中山大学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推荐名单》(附件2),学生成绩单1份(2026级新生提交入学成绩证明)、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电子版及签名盖章的纸质版),取得导师推荐意见和签名后,扫描各类证明材料,打包以"学号+姓名+奖助学金申请材料"的命名格式发送给各班班长。纸质版材料同步提交至各班班长。
注:2026级研究生如果申请该奖学金,也需要提交材料。
- 9月10日前,各班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根据《中山大学理学院奖助学金评选细则》(附件3)计算出参评同学的综合成绩,上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对所有申报资料进行汇总,并进行形式审查,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对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申报资料,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如非汇总原因造成的资料不正确或错漏,公示后不接受资料更改。在审查中发现申请资料存在不实情况的,将取消该生当学年度的奖助金评选资格,并视情况进一步处理。
- 9月15日前,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初评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和等级,并在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 党委学生工作部复核并组织专家评审;
- 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公示结果报相关单位审定,最终获奖名单以学校表彰文件为准。
联系人:陈老师,0755-23260091,chenllin25@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理学院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