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关于开展2023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号)、《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研院〔2023〕130号)以及《中山大学理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院现组织开展2023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在校期间表现优异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已注册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含2023级研究生新生),不含港澳台学生及国际学生。
2.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评审原则
根据学校奖助规定的要求,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采取一年一评制。培养单位在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中坚持科学教育评价导向,围绕参评研究生2022学年的思想品行、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研究进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评价,不拘泥于简单化、指标化、数据化的评价模式,多角度引导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营造风清气正、潜心治学、宁静和谐的学术环境,实现研究生奖助金动态调整,能上能下。对于新入学的研究生,重点考察其与招生考试相关的成绩及考核评价情况。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程序: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并公示,学校组织专家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公示。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5.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学术科研活动,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
6.积极参与体育锻炼活动及劳动实践。
7.党员、团员认真履行党员、团员义务,榜样带头作用突出。
四、评审组织、程序与时间安排
1. 9月30日下午17:00前,参评学生填写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以“学号+姓名+申请表”命名;并取得导师推荐意见和签名后,扫描各类证明材料,上传至问卷星(链接:https://www.wjx.cn/vm/YoBj3PH.aspx),同时纸质版材料交至深圳校区西区教学楼1栋716办公室。
注:2023级研究生也需提交材料。
2.10月2日前,各班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根据《中山大学理学院奖助学金评选细则》(附件)计算出参评同学的综合成绩,上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对所有申报资料进行汇总,并进行形式审查,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对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申报资料,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如非汇总原因造成的资料不正确或错漏,公示后不接受资料更改。在审查中发现申请资料存在不实情况的,将取消该生当学年度的奖助金评选资格,并视情况进一步处理。。
3. 10月8日前,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初评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和等级,并在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 研究生院复核,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最终获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
5.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规定发放奖助金。
注:学院层面公示期内,研究生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班级评审小组或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实名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审议并在初评结果提交研究生院之日前予以答复。研究生对学校审定并公示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由研究生院报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答复。
五、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
理学院2023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年级 |
确定名额 |
竞争名额 |
备注 |
22级硕士 |
1 |
0 |
|
22级博士 |
1 |
0 |
|
23级硕士 |
0 |
1 |
|
23级博士 |
0 |
1 |
|
其他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学校成立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校研究生奖助金、国家奖学金等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我校评审工作,处理学生对评审结果的异议等,并组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专家小组,协助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提交的参评成果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
2. 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
3. 申报材料中论文的认定要求:
(1)文科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
(2)理工科以正式刊出或正式录用通知为准;
(3)医科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对于在国(境)外发表的SCI收录论文可以是清样,也可以是附有导师签名担保的校样或正式录用通知。
中山大学理学院
2023年9月28日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755-23260090,邮箱:luoy395@mail.sysu.edu.cn,地址:深圳校区西区教学楼1栋716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