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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23年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学生参与研究学习,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中山大学本科教学管理规定》及教务部的工作通知(教务〔2023〕376 号 ),现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2023 年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3年获立项的大创项目及2022年延期结题的项目。

(二)结题工作安排

1. 项目负责人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大创系统”)填报并提交结题验收书(附件1)及项目成果。项目成果将作为大学生创新年会项目遴选的重要依据,请项目负责人积极、如实填报。操作指引见附件2。

2. 导师通过大创系统审核结题验收书及项目成果。

3. 学院审核结题验收书及项目成果,组织验收答辩工作。验收结果按照优秀、良好、通过、不通过四个等次评定(验收指标体系见附件3),评定为“优秀”的项目比例不超过院系2023年立项项目总数的三分之一。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应提交整改计划,并按整改计划重新开展结题验收工作。

4. 学院公示并上报项目验收结果。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题评审结果应公示不少于5天,校级项目评审结果应公示不少于3天。

5. 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应通过大创系统提交延期申请,并经导师、学院审核。项目负责人为2024届应届毕业生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申请延期结题。

6.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2月15日18:00前在系统填报结题,并请导师审核通过后,将纸质版的结题验收书(附件1)及项目成果提交至院楼808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0755-23260091

苏老师,suwei26@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理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