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关于开展中山大学研究生“逸仙学术之星” 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校2023年春季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优秀研究生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夯实科技自立自强根基,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逸仙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评审程序

  中山大学研究生 “逸仙学术之星”奖项设置、评审条件、评审程序等详见《中山大学研究生“逸仙学术之星”评选细则》(附件1)。

  二、申请材料及报送要求

  1. 申请人成绩单

  2. 申请人简况表(附件2);

  3. 申请人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3);

  4. 申请人学术科研成果复印件(均无需提供完整稿件)。主要包括:

  (1)论文成果:须为已正式发表或已确定录用论文;符合聚焦学术前沿、国家重大战略发展需求的论文不受SCI、SSCI、EI、CSSCI等论文的限制。需要提交期刊封面和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注明何类检索;只确定录用论文需提供录用证明(如录用截图或收录证明,模板见附件4)。

  (2)专利成果: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重点考虑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和已投产专利;各类专利须已取得授权。需要提交授权书和检索证明复印件。 

  (3)书籍或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和首页复印件,并在目录里标明本人成果部分。

  5. 所有成果须为在中山大学就读研究生阶段取得的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中山大学。所有成果需经导师审核,并在《申请人科研成果汇总表》中签字确认。 

  请于2023年11月9日17:00前将上述所有材料打包压缩后命名为:“逸仙学术之星申请+姓名+专业+学号”发送至邮箱:chenllin25@mail.sysu.edu.cn。

  联系人:陈老师,chenllin25@mail.sysu.edu.cn。

  电话:0755-23260091

 

中山大学理学院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