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关于组织参加“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4号)精神,加强高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增强大学生生涯规划意识,引导大学生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中山大学2023年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工作方案的有关安排,结合学院实际,现将该赛事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目标
努力将大赛打造成强化生涯教育的大课堂、促进人才供需对接的大平台、服务毕业生就业的大市场。通过举办大赛,更好实现以赛促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择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促进高校提高大学生生涯教育水平,做实做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以赛促就,广泛发动行业企业和高校参与赛事活动,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大赛内容
本次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是中山大学第二届“‘职’面未来”职业发展品牌活动的重要活动,具体包括:
(一)主体赛事。包括成长赛道、就业赛道和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赛道。
1.成长赛道。面向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考察其职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围绕实现职业目标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持续提升职业目标达成度,增强综合素质和能力。(方案详见附件1)
2.就业赛道。面向本科三、四年级学生及全体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个人发展路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应度,就业能力与职业目标和岗位要求的契合度。(方案详见附件2)
3.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赛道。面向就业指导教师,考察课程实施效果和教师教学水平,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同期活动。围绕主体赛事广泛开展各类就业指导、校园招聘、校企供需对接和职业体验等系列活动。
四、参赛要求
(一)大赛成长、就业赛道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
(二)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五、大赛赛制
大赛采用院赛、校赛、省赛、全国总决赛赛制。
(一)院赛由各院系及附属医院负责组织。建议各培养单位参照大赛成长、就业赛道方案,自主确定比赛环节、评审方式和奖项设置等。学校大赛工作小组将根据各培养单位组织报名情况,向各培养单位分配校赛参赛名额。各培养单位择优推荐校赛参赛选手,并配备指导教师,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跟踪赛事进展情况,并按要求向学校大赛工作小组报送总结材料。
(二)校赛由学校大赛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校复赛以材料评审和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校决赛以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校复赛参赛学生选手约200人,其中成长赛道约100人、就业赛道约100人。校决赛参赛学生选手约20人,其中成长赛道约10人、就业赛道约10人。
(三)省赛由广东省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省复赛以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省决赛以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报名截止后,广东省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各高校组织报名情况,向各高校分配省复赛参赛名额。省决赛后,广东省大赛组委会将择优推荐选手代表广东参加全国总决赛。
(四)全国总决赛由教育部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参赛学生选手约600人,其中成长赛道约300人、就业赛道约300人。各赛道每所高校入围选手不超过2人。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地参赛人数、就业指导和招聘活动情况、用人单位参与数量等因素向各地分配全国总决赛参赛名额。
六、大赛工作安排
(一)参赛报名(2023年10月31日前)。参赛选手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或指定通道进行报名,在国家大赛平台登录页面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
国家大赛平台开放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校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在完成大赛报名后,请报名了的同学填写以下学院的报名信息登记表:【腾讯文档】理学院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报名登记 https://docs.qq.com/form/page/DVE9tVmNhblpvcnpr
(二)院赛(2023年11月5日前)。各培养单位于11月5日前完成本单位初赛,完成推荐进入校复赛选手选拔。学校登录cy.ncss.cn/gl/login进行大赛管理和信息查看。
国家大赛平台成长赛道设生涯闯关功能,就业赛道设职业适配度测评功能,参赛选手可根据需要选择参与。
(三)校复赛(2023年11月)。学校大赛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对参加校复赛选手参赛材料进行评审,开展现场比赛,择优选出晋级校决赛的选手。
(四)校决赛(2023年11月-12月)。参加校决赛选手通过现场比赛决出各类奖项。
(五)省复赛(2023年12月中下旬)。广东省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参加省复赛选手参赛材料进行网络评审,择优选出晋级省决赛的选手。
(六)省决赛(2024年1月中下旬)。参加省决赛选手通过现场比赛决出各类奖项。
(七)全国总决赛(2024年4月或5月)。参加全国总决赛选手通过现场比赛决出各类奖项。
七、大赛参赛激励
为激励师生积极参与该项赛事,力争取得好成绩,营造良好的就业氛围,对于参赛获得好成绩的选手,给予扶持奖励,不重复奖励,按获得最高级别奖项奖励。奖励内容如下:
(一)选手扶持奖励
对于在大赛各级赛事中取得奖项的选手,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获奖等级 | 金奖 | 银奖 | 铜奖 |
全国总决赛 | 20000元 | 12000元 | 8000元 |
省赛 | 10000元 | 6000元 | 4000元 |
校赛 | 5000元 | 3000元 | 2000元 |
院赛 | 500元 | 300元 | 200元 |
(二)指导教师奖励
指导选手在大赛各级赛事中取得奖项的指导教师,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获奖等级 | 金奖 | 银奖 | 铜奖 |
全国总决赛 | 10000元 | 6000元 | 4000元 |
省赛 | 5000元 | 3000元 | 2000元 |
校赛 | 1000元 | 1000元 | —— |
(三)备赛过程保障
对于晋级省级及以上竞赛的选手,学校予以备赛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住宿、视频制作、美工设计、打印复印、办公用品购买等。除此之外,备赛开销须提出申请并根据中山大学财务管理办法予以核实后方可报销。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755-23260090
联系邮箱:chengzsh@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