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理学院2024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为改革人才选拔模式,进一步提升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中山大学理学院2024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以下简称“申请-考核”制)。为做好“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参照《中山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1.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对本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领导和监督,并负责对“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招生简章进行审定,并报学校审批。
2.学院成立学科专家组,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名,负责确定专家组面试考核的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并对申请人进行考察。
3.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材料审核
1.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对照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形式审查。
2.学院组织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议,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
3.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在2023年12月中旬于学院网站公示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是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察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掌握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面试考核于2024年1月4日-5日在中山大学深圳校区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邮件另行通知。
(一)报到及资格复审
凡参加“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需报到,报到时间和地点见邮件具体通知。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供学院复审: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签名)。
2.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非应届硕士生提交),境外学位学历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应届硕士生提交)。
凡未带以上资料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二)面试考核
1.面试名单的确定
凡通过学院材料审核者,均具有面试考核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见具体通知。
2.面试考核办法
(1)面试考核工作由学科专家组组织进行。学科专家组由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得少于3人,其中一名担任组长。安排秘书1名作记录,负责面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2)学科专家组对参加面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面试顺序在面试前随机抽号的方式确定。考核由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3)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学科专家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3.面试内容及分值
综合考核由外国语、业务课及综合能力3门考核科目构成。外国语考核的成绩满分为100分,业务课考核的成绩满分为200分,综合能力考核的成绩满分为300分。总分600分,三项成绩的总和为面试考察成绩。
外国语、业务课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的外国语、业务课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外国语考核为口语测试和翻译,申请人随机抽取学科专业题目后通读并翻译为中文。业务课考核申请人硕士阶段所学的主修课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数学专业:复变函数、实变函数、微分几何、泛函分析、数值分析、概率论、常微分方程、抽象代数,现代偏微分方程等;物理学专业:原子物理、原子核物理基础、电动力学及近代物理实验、等离子体物理、粒子物理、医学物理等。申请人随机抽取所报学科专业的题目后作答。
综合面试由申请人向面试小组作报告,考核内容包括基础和专业知识、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作为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在作完报告后,由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提问,如有必要,可就相关问题作进一步延伸的提问,申请人对问题进行回答。
每人面试不少于60分钟,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准备30分钟左右的PPT,对研究计划进行陈述并答辩。
四、录取
总成绩外国语、业务课和综合能力三项成绩之和。分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者;
(2)面试成绩低于360分的考生;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五、信息公开
综合考核结果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考核结果将在理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址: http://science.sysu.edu.cn/。
六、其他事项
1.参与考核的教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本办法未尽事宜将遵照《中山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及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执行。
3.本办法由中山大学理学院负责解释。
中山大学理学院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