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共青团中山大学理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2024年岁末年初团的基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扎实推进全校各级团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规范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团内有关规定和上级团组织近期工作部署,现将2023—2024年岁末年初团的基层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支部团支书年度述职评议考核
  (一)考核时间:2024年1月23日前
  (二)考核对象:各团支部书记。
  (三)考核内容:围绕2023年度本级团组织在提升团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服务大局贡献度等方面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和2024年工作计划进行述职。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主责主业落实情况。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团支部专题学习、“青年大学习”“青马工程”等思想政治引领有关工作情况;理想信念教育和实践育人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
  2.推进年度团的基层建设重点项目情况。包括年度团员发展、团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推优入党等基础性团务工作开展情况;团组织规范化设置运转等情况。
  3.联系服务青少年工作情况。结合基层团组织实际,围绕本专业、本领域青年教育文化、就业创业、身心健康等刚性需求,团组织发挥党联系青年桥梁纽带作用的情况。
  (四)述职评议考核流程
  院团委通过采取书面、现场会议、网络直播等形式组织述职评议工作,邀请学院党组织相关负责人、学院团委委员、团员青年代表参与,对述职进行点评。针对述职评议考核中指出的问题及时分析梳理,并明确整改落实举措和时限。评议考核时,要严格落实“一般及以下等次的应占一定比例”的要求,认真做好等次评定、结果反馈、综合运用,以及“智慧团建”系统信息记录工作。


  二、召开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
  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是确保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举措。要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聚焦“铸牢对党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挺膺担当”目标任务,引领团员和青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掌握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善于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提高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领悟力,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一)开展时间:2024年1月,线下开展
  (二)开展对象:各班级团支部。学院团委在院内中选取1个团支部,召开示范性组织生活会。
    (三)具体流程
  1.开展会前学习:在扎实开展团支部专题学习基础上,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认真学习重温《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论党的青年工作》等著作相关篇目, 重点学习重温以下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章程》(节选,第十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节选,第一章)。
  2.联系实际查找不足:重点查找3个方面问题:一是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情况,看学了多少、学得怎样,有什么收获和体会;二是团员意识提高情况,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共青团员提出的做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刻苦学习、锐意创新,敢于斗争、善于斗争,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崇德向善、严守纪律的模范的重要要求,是否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是否注册志愿者;三是对照团员义务和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还存在哪些差距和不足。
  3.做好发言准备:每位团员联系自己实际情况做好发言准备,一般包括学习收获、自身不足、改进方向等方面内容。交流体会、查找不足、改进提高。
  4.召开组织生活会:根据团支部组织设置和团员人数,专题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团支部团员大会形式召开,团支部书记、委员、其他团员逐个依次发言,交流体会、查找不足,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2/3。组织生活会可邀请本级党组织负责人、上级团组织负责人到会指导;学生团支部应由学校、院系团组织负责人和班主任(辅导员)、教师党团员等参与指导。组织生活会可与主题团日等结合开展。鼓励有条件的依托团员活动室、青年之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阵地场所开展。要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心得、装样子、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会的严肃性。组织生活会会议流程详见附件1。
  4.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和组织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和参考细则,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同步开展年度团籍注册。
  在团员大会上,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团员进行民主测评。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结合团员日常表现和参加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情况,结合团员的志愿服务情况,实事求是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学院团委审批公示,并向本人反馈。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防止“唯分数、唯票数”。
  评议结果作为年度团籍注册、推荐院级和校级优秀共青团员和团干部、推优入党、评选志愿者荣誉的重要依据。全院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全院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团支部书记或上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保留团籍的党员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触发《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负面清单”情形的,年度不得评优,团组织应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组织生活会情况和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情况应记载、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并作为支部“对标定级”的评价内容,团干部同步做好年度注册工作。


  三、开展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
 (一)时间:2024年1月开始,1月25日前完成
 (二)对象:2023年6月1日前成立(满6个月以上)的团支部纳入“对标定级”范围。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等不纳入。
 (三)标准
  2023年团支部“对标定级”应紧密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对接国家重点战略和重大任务,重点在理论学习(含宣讲)、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应急处突、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领域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激发团员青年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重点评估2023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功能作用发挥情况(参考标准见附件),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好,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较强,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较好。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有一定组织力,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有一定成效。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一般, 发挥作用一般。
     ——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四)步骤
  1.团支部开展对标自评
  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核准团支部的成立时间、最近一次换届时间和申请入党的团员人数等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评定为五星级的团支部,须在完成自评后在“智慧团建”系统提交2023年度重点工作项目(重点反映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规范化建设成效和作用发挥情况,500字左右)。
  2.学院团委复核团支部自评结果
  学院团委结合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所属团支部的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准确性、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建议)的方式复核认定。复核前,要全面完成“空壳”团支部的整理整顿工作,否则无法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复核。复核认定坚持优中选优,从严把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原则上五星级不超过应评总数的20%;扎实开展三星级以下团支部限期整改。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并予以纠正,认定后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上级党团组织抽查评估
  重点关注五星级团支部发挥作用、示范引领情况,注重剖析三星级以下团支部规范化建设差距较大的原因。抽检过程应如实记录,有弄虚作假、瞒报错报漏报等情况的,一律不得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

 

       附件:
1. 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4.0版 2023年修订)
2. 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基本流程
3. “智慧团建”系统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功能操作指引(2021年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