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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山大学理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山大学2023-2024年度共青团评优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各位团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锐意进取、创先争优,根据有关规定,校团委决定开展2023-2024年度共青团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项目
  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中山大学十佳团委(总支)书记、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委(总支)、中山大学专项优秀团委(总支)(含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校园文体4个专项)。
  二、 申报条件
  (一)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参评资格:
  团龄在2年以上(截至2024年4月1日),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未交团费记录;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2023年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未满28周岁(不含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
  各班级团支部根据团员的日常表现,参考2023年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择优推荐上报学院团委。学院团委组织专题评审,择优推荐参评校级。
  参评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道德品行优秀,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模范作用突出,工作本领过硬,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
  参评资格:
  现职团干部,截至2024年4月1日,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两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一年。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为志愿者,在“i志愿”系统上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学生团干部应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本专业30%以内,2023年度无挂科记录。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的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保留团籍的党员,需要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并完成年度团籍注册;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2023年度“两制”完成率不低于95%,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入党”工作力度大、成效好,推优入党率不低于95%。以上统计数据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时间截至2024年4月1日。
  各班级团支部根据团干部的日常表现,参考2023年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择优推荐上报学院团委。学院团委组织专题评审,择优推荐参评校级。
  参评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密切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推进上级团委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思路开拓,工作务实;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
  4.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模范执行团中央六条规定。
  (三)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参评资格:
  团支部稳定性较强,成立满1年;支部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团支部“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参评的团(总)支部2023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应为“五星级”;本级如期换届,组织设置规范;“两制”完成率达95%;“推优入党”工作力度大、成效好,推优入党率不低于95%;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积极组织开展“青年大学习”。以上统计数据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时间截至2024年4月1日。
  学院团委组织专题评审,择优推荐参评校级。
  参评条件: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
  2.组织基础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的组织架构健全,队伍建设扎实,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贯彻落实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3.活动开展好。组织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支部团员在“i志愿”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记录比例高,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4.组织管理好。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支部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
  5.支部学风优良。学习氛围浓厚,团员学习态度端正,治学态度严谨,学习成绩优良,没有团员无故缺勤课堂,无考试作弊现象。
  (四)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委(总支)
  参评资格:
  成立两年以上,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期换届率不低于90%,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书记配备率达85%。“推优入党”工作力度大、成效好,推优入党率不低于95%;2023年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完成率不低于95%,2023年“两制”完成率均不低于95%,2023年发展团员编号使用率达100%;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积极组织开展“青年大学习”。
  参评条件:
  1.政治建设突出。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落实“推优入党”效果明显。
  2.组织基础扎实。组织设置规范,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期换届,班子成员配备齐整。团员发展、“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开展规范。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扎实有力,深化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3.联系服务紧密。密切联系团员青年,桥梁纽带作用发挥突出。积极向党组织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聚焦促进和维护青年发展权益,站在青年立场考虑问题,围绕青年刚性需求,办好青年民生实事,解决青年“急难愁盼”问题。
  4.作用发挥显著。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勇挑重担,深化青年突击队、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等品牌。
  (五)中山大学专项优秀团委(总支)
  参评资格:
  成立满一年,团组织稳定性较强,组织设置规范,班子成员配备整齐;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落实“推优入党”效果明显;密切联系团员青年,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
  中山大学专项优秀团委(总支)共设立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校园文体四个类别,各二级单位团组织可择优进行申报,最多申报一项。
  参评条件:
  1.志愿服务
  本科生注册志愿者率达100%;人均志愿服务时长超过20小时;参与“百千万青年突击队”“志愿服务优化提升工程”或“益苗计划”等项目并得到立项;已制定志愿服务工作方案;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纳入学生评优、获奖学金条件;设立志愿者管理和保障(包括i志愿系统维护)工作机制;开展志愿服务培训;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校园、社区、乡村志愿服务活动;二级单位公众号发布志愿服务类推文报道;近五年获地校级(含)以上奖励(包括志愿者个人、志愿服务团队或志愿服务项目);每学年开展志愿服务方面优秀表彰1次。
  2.创新创业
  (1)考察周期内本单位或本单位报送的项目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挑)、“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小挑)、赢在中大创新创业大赛、广东“众创杯”创新创业大赛中荣获奖项的。
  (2)考察周期内本单位举办院(直属系)级别赛事的。
  3.社会实践
  围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三下乡”“返家乡”"大学生社区实践活动",团支部参与社区实践比例不低于25%。 实践育人成效好,思想引领成果显著。特别是开展中山大学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扎实有力,成效显著,相关事迹获校、市、区级以上主流媒体广泛报道。
  4.校园文体
  承办或协办校级文体活动1场及以上;组织院系文体活动1场及以上;院系精品项目1项及以上;院系文体活动覆盖面超30%,校级文体活动本院系学生节目占比10%及以上;院级文体活动学生节目占比80%及以上。
  三、 评优工作要求
  (一)各班级团支部在评优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肃认真,走群众路线,注意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今年要重点推荐积极投身于“百千万工程”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集体)。推荐上报的人选和单位要经过严格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推荐质量,并在学院团委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学院团委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工作,规范申报程序,履行审核职责,对推荐个人和组织进行材料真实性的严格审核。
  (三)学院团委和各班级团支部要注意挖掘和树立典型。将此次评选表彰作为检验共青团改革成效重要手段,作为加强团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的有效载体。通过推荐评选,发现典型,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共青团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四)获评2023-2024年度“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委(总支)”、“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单位,将择优纳入“标杆团委”、“样板团支部”培育范围。对入选的团组织,校团委将提供专项经费支持,具体方案另发。
  (五)团内相关数据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数据为准,志愿者服务数据以“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数据为准。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申请的集体和个人认真撰写申报材料,务必于2024年4月8日早上12: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学院团委综合部liuxy657@mail2.sysu.edu.cn。
  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二)报送材料包括:申报表(附件1-5)、事迹材料(附件8)、证明材料、各类奖项的申报汇总表(附件6)、二级单位团组织工作评价表(附件7)等。所有申请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
  (三)电子版请严格按照《文件夹打包范例》(附件9)进行统一归类打包,邮件主题统一标为“XX单位五四评优材料”。
  (四)除申报表外,参评“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委(总支)”的二级单位团组织须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6),并撰写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附件8),无需填写工作评价表(附件7);参评“中山大学专项优秀团委(总支)”须填写所申报类型(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校园文体)的工作评价表(附件7),并撰写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附件8),无需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6)。
  (五)所有申报材料请汇总后统一打包发送,勿分批提交。申报的书面材料标题一律采用方正小标宋二号字体,一级标题黑体三号字体,二级标题楷体三号字体,正文部分采用仿宋GB2312三号字,27磅行距。表格正文部分一律采用宋体五号字,单倍行距,同时不改变表格原有页面布局。
  五、 注意事项
  (一)《二级单位团组织工作评价表》为二级团组织评优最重要的参考材料,申报“中山大学专项优秀团委(总支)”须认真填写并核对证明,《评价表》涉及的工作评价指标,以2023年5月-2024年4月期间的工作绩效为衡量标准。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755-23260090
  联系邮箱:chengzsh@mail.sysu.edu.cn
  
  
  附件:
  1.附件1-5:2023-2024年度中山大学“两红两优”申报表
  2.附件6:2023-2024年度中山大学“两红两优”申报汇总表
  3.附件7:2023-2024年度二级单位团组织工作评价表
  4.附件8:五四红旗优秀、专项团委(总支)事迹材料模板
  5.附件9:文件夹打包范例
  
  
                                                                                                                              共青团中山大学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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