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年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
各位2021-2023级本科生:
为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刻苦钻研、追求卓越,根据《中山大学理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理学〔2023〕60号),结合我院实际,开展2023-2024年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学生参评综合素质测评需满足《中山大学理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第三条和第四条。
申请2023-2024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二)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含公选、辅修、双专业、双学位)。一学年内参与学院学术类讲座至少5次方可参与奖学金评选(各类必修、选修课程要求的或配套相关的讲座不计入),参与讲座情况需要提交学院的学生工作办公室和教务办公室认证后方可参与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学金评选。
(三)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申请免测成功者除外)。
(四)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评选年限期间至少参加一项校级院级美育课程或美育活动(参加情况经学院相关部门进行认证后方可参评)。
(五)劳: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在一学年内,参与社会公益实践活动(含公益活动、献血等)满5次,经学院相关部门进行认证后,方具备奖学金参评资格。以时长计算的公益活动,每5小时计算为一次。
(六)其他: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补充说明:
1、2024年转专业转出的同学需要在本院参与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同理,2024年转专业转入的同学需要留意原学院的相关通知。
二、 公益时认定
公益活动泛指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保证学生安全和维护学生权益的前提下组织进行的,并利用个人时间、经历、技能、资源,自愿、无偿地服务于社会生产、生活和他人的行为。活动内容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知识传播、公共福利、社会治安、帮助他人、社会援助、勤工助学公益岗及学校或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等。
符合评选年度内有效公益时包括以下公益活动:
(1)在“i志愿”/“志愿深圳”的公益时平台录入的公益活动;
(2)其他可被证明且具有有效盖章的证明材料的公益活动。
三、综合素质测评
综合素质测评计算方法详见《中山大学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第六章,详见附件1。
1.学生参评各类奖学金必须提交相应证明的扫描件,且获奖证明材料中必须有本人姓名及获奖名称(等级)在内,否则不予加分,请提前自行联系主办方提供证明,填写《申请表》且个人签名确认(附件2)
2.各种活动、赛事、项目等级的划分,主要按照以下三种方式综合评定:(1)主办方的性质和等级;(2)奖状上盖章等级;(3)参与受众的范围,且原则上活动、赛事、项目等级不得超过参与受众的范围。
3.德育加(扣)分计入时间为评选年度开学第一天至暑假最后一天(以校历为准),确因客观原因未在上一学年使用的加分材料,可顺延至下一学年度的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中使用,并提供上一学年无法使用的证明材料。
在上一评选学年已经使用过的加分材料将不再重复加分。
4.2023-2024学年学生骨干考核评议在9月19日前完成,考核结果适用于本次综合素质测评。
5.申请学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学金和奖励证书,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评选时间安排
温馨提示:参评2023-2024学年度所有类型的奖学金都需准备好所有证明材料,若错过提交时间,不再接受任何的材料补提交。各班综测评审小组对现有材料进行审核,若申请人有疑问,仅限于对现有材料提出回应和反馈意见,不再接受任何的加分补认证!因自身原因错过申请/审核认证而影响参评奖学金,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应用
经公示审核通过后的综测结果将应用于《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
1.理学〔2023〕51号 关于印发《中山大学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理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申请表
3.理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情况汇总表
中山大学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2日
(联系人:程老师,联系电话:0755-2326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