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理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
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中山大学理学院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目录计划为拟招生计划,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为准。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作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八)其余申请条件要符合中山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接收办法中的要求。
二、招生专业
招生学科代码 |
招生学科(不分方向) |
接收推免生计划 |
070100 |
数学 |
27 |
070200 |
物理学 |
说明:实际招生专业以学校最终公布的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将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进行调整,以实际录取为准。
三、申请材料
考生须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并上传至推免服务系统:
① 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② 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其他外语水平证明;
③ 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物、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在科技活动中获奖或有突出贡献的证明等;学院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择优差额确定复试名单。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及申请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申请者若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1. 推免生于2024年9月27日起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支付报考费等操作;
2. 申请者(已获得我院预推免资格的学生)须在2024年9月28日早上12:00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程序,我院将于9月29日中午12:30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学生须于9月29日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3. 申请者(未参加学院预推免的学生)须在10月3日下午18:00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程序。我院将于10月5日中午12:00前发送复试通知,学生须于10月9日下午13:00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
4. 逾期未在“推免服务系统”答复者视为放弃本次复试资格。
5. 复试时间初定在10月6日,方式和地点另行通知。
1. 资格审查:我院将按照学校招收推免生的工作规定严格对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
2. 申请者在参加复试前,需提供以下材料以便审查:
① 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② 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1份(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学生证个人信息页和注册信息页在同1张A4纸上);
③ 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一份;
④ 本科历年总评成绩排名证明一份(由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盖章);
⑤ 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如获奖证书及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的复印件。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如不属实,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学校,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请将以上材料按照顺序整合成一个PDF文件,首页需要有一个目录,命名为申请专业-本科学校-姓名-推免申请材料。以邮件投递的形式提交,邮箱地址:scienceyjs@mail.sysu.edu.cn。
根据考核要求,我院加强对申请者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申请者所提供的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材料,作为评分依据。
未录取者的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3. 复试考核办法
①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② 复试内容以考察推免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重点考察推免生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汉语写作水平等,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间不少于二十分钟,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③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逐个进行复试。
④ 每位推免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教师现场独立为推免生评分。复试教师考核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推免生的最终复试分数。
4. 复试成绩的标准
①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应用能力考核满分30分,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70分。
② 未按规定参加复试,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六、录取与公示
1. 排名规则:我院将根据复试总成绩按“物理学”、“数学”分学科确定待录取名单;
2. 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 我院将在2024年10月11日前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发送待录取通知,请考生于指定时间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认,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4. 推免生完成确认后不可变更录取志愿,不得撤销待录取。
5. 对已获得我校2025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拟录取资格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24年10月11日早上12:00前到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签署承诺书。
七、复审
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 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处分;
4. 政治表现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5. 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取得毕业资格但未获得学士学位。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校录取单位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八、其他事项
1.相关说明
(1)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含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等考生申请,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确认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确认录取的直博生仍须按照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4)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于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及时间由院系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5)若上级部门在 2025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许老师
联系电话:0755-23260091
邮箱:scienceyjs@mail.sysu.edu.cn, chenllin25@mail.sysu.edu.cn
通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公常路66号中山大学深圳校区西区教学楼1栋604室
理学院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