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本科班级:
根据《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奖励办法》,学院决定开展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2024学年在校的本科学生班集体。
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山大学建校100周年贺信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学生成长为中心,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力、思想力、行动力,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标准,为进一步切实推进我校学风校风建设,以培育优良学风校风为导向,评选优良学风班。
三、评选要求
对照附件1评分细则进行自评打分。
四、名额分配
(1)2024级本科生班级不参与本次评选。
(2)其他年级按本科学生班级总数的40%以内推荐院级优良学风班,其中名次为本科班级总数前30%的班级将推荐参评校级优良学风班。
五、评选程序
(1)发布通知:学院发布评选通知;
(2)班集体申报:毕业班级不作要求,其他年级班级由班长带领班委全面总结本班情况,填写《评分表》附件1、《优良学风班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sciencexgb@mail.sysu.edu.cn进行申报,时间截止至2025年2月27日24:00前。
(3)组织评定:学院成立评定小组,依据评选细则进行评定,形成优良学风班初审名单,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4)上报材料:学院整理汇总评选材料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5)公示评定结果:党委学生工作部公示评定结果;
(6)公布评定结果:学校发文公布评定结果并组织表彰。
六、相关要求
学院对本单位优良学风班的评定结果负责。评定过程中,凡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表彰后,如发现获奖班集体在参评当年有任何不符合获奖条件的,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收回奖励,并在全校通报。
附件:
1.理学院优良学风班评分表
2.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申请表
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2月12日
(联系人:程老师;联系电话:0755-23260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