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关于开展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刻苦钻研、追求卓越,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号)、《中山大学理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院现组织开展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在校期间表现优异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已注册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含2025级研究生新生),不含港澳台学生及国际学生。
2.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申请条件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入学一年以上的研究生参评奖助金的上一学年度已达到学校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要求,并考核合格;
三、评审原则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号)要求,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采取一年一评制。培养单位在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中坚持科学教育评价导向,围绕参评研究生2024学年的思想品行、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研究进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评价,不拘泥于简单化、指标化、数据化的评价模式,多角度引导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营造风清气正、潜心治学、宁静和谐的学术环境,实现研究生奖助金动态调整,能上能下。对于新入学的研究生,重点考察其与招生考试相关的成绩及考核评价情况。
四、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1. 9月14日下午19:00前,参评学生填写附件《中山大学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以“学号+姓名+申请表”命名;并取得导师推荐意见和签名后,扫描各类证明材料,发送至辅导员邮箱luoy395@mail.sysu.edu.cn,纸质版材料交至各班班委,可先发送电子版材料汇总。
注:2025级研究生如要申请国奖也需提交材料。
2.9月15日前,各班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根据《中山大学理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选管理办法》(附件1)计算出参评同学的综合成绩,上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对所有申报资料进行汇总,并进行形式审查,公示。如非汇总原因造成的资料不正确或错漏,公示后不接受资料更改。在审查中发现申请资料存在不实情况的,将取消该生当学年度的奖助金评选资格,并视情况进一步处理。
3. 9月17日前,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初评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和等级,并在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 研究生院复核,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最终获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
5.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规定发放奖学金。
注:学院层面公示期内,研究生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班级评审小组或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实名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审议并在初评结果提交研究生院之日前予以答复。研究生对学校审定并公示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由研究生院报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答复。
中山大学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11日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755-23260194,邮箱:luoy395@mail.sysu.edu.cn,地址:深圳校区西区教学楼1栋611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