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年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
各位2023-2025级本科生:
为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刻苦钻研、追求卓越,根据《中山大学理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理学〔2025〕11号)、《中山大学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理学〔2025〕12号),结合我院实际,开展2025-2026年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基本条件
学生参评综合素质测评需至少完成《中山大学理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第五章的必达项。
综合素质测评是参评奖学金的前置必要环节。《中山大学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第四章申请2025-2026学年奖学金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二)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一学年内参与学院组织的学术性讲座至少2次方可参与奖学金评选(注:各类必修、选修的讲座类课程不计入,通识性讲座不计入),参与讲座情况需要提交学院的学生工作办公室和教务办公室认证。
(三)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四)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
(五)劳: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在评选学年内,需要参与社会公益实践活动满20小时以上(含20小时),无法用时长计量的志愿服务(例如无偿献血)按5小时/次计算。
(六)其他: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各类奖学金还需符合该项奖学金的特定条件。
补充说明:
1、转专业转出的同学需要在本院参与2025-2026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同理,转专业转入的同学需要留意原学院的相关通知。
二、综合素质测评
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计算规则详见《中山大学理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第五章,详见附件1。
1.学生参评各类奖学金必须提交相应证明的扫描件,获奖证明材料中必须有本人姓名及获奖名称(等级)在内,请提前自行联系主办方提供证明,否则不予加分。
以团队方式参与的各类比赛等,需提交团队参赛证明材料,包括参赛通知、获奖证明(应写明参赛人员及奖项并附有公章)、团队成员排名及贡献度权重。
2.德育加减分计入时间为2025-2026学年的起止时间即(2025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6日),确因客观原因未在上一学年使用的加分材料,可顺延至下一学年度的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中使用,并提供上一学年无法使用的情况说明。
在上一评选学年已经使用过的加分材料将不再重复加分。
3.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学金和奖励证书,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和中山大学理学院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评选时间安排
评选阶段 | 时间 | 负责组织 | 具体事项 |
系统填报个人竞赛获奖信息 | 9月6日前 | —— | 1、各位同学及时将个人竞赛获奖信息填报在学工系统-第二课堂-学生活动成果,需要上传附件材料。 2、团体获奖只需要一位同学(队长)录入,系统可以录入校内队员关联同步信息。 |
成立班级综测评审小组 | 9月6日前 | 班主任、各班班长 | 各班组成综测评审小组,组成人员包括:班主任、班长(负责人)、副班长、学习委员、非班委学生代表(自荐、推荐等方式民主产生),小组人数应为奇数。 |
成立年级综测评审小组 | 9月8日前 | 年级辅导员 | 辅导员建立年级综测评审小组,组成人员包括各年级的班级班长、非班委学生代表(从各班班级综合测评核定小组选取 1-2 人),小组人数应为奇数。 |
提交申请材料 | 9月8日下午17:30前 | —— | 1、申请人提交综合素质测评材料至各班级评审小组指定邮箱(个人签名可使用电子签)。 2、各班级综测评审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本班内的问题答疑。年级综测评审小组负责统筹各班级的评审工作、对接年级辅导员和学院资助评审小组。 |
第一轮公布 | 9月10日24:00 |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 1、各班级需汇总申请明细在9月10日早上8:30前交由学院组织第一轮公布。 2、若申请人已提交材料却在公布的明细表出现信息缺失,经班级核实情况属实后,可在9月10日24:00前更新班级的申请汇总表。 |
认证材料初审 | 9月11日-9月17日 (含班级公示时间) | 各班综测评审小组 | 各班综测评审小组,进行综测基本条件审核、德育加分认证材料评审,并收集存在异议的加分项目反馈至年级综测评审小组。 在各班班级内部完成初审结果和申请项目明细公示3天后,提交至年级综测评审小组指定邮箱,压缩包及邮件主题命名格式“班级名称-综合测评申请材料”,只接受邮件提交,不通过微信/企微发送。 |
认证材料复审 | 9月24日前 (含第二轮公示时间) | 年级综测评审小组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 年级综测评审小组组织复审,交由学院组织第二轮公示,公示复审结果和复审变动项目明细。 |
复审结果公示 | 9月28日前 |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 学院组织第三轮公示,公示审定结果。 |
认证材料终审 | 9月30日前 |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 学院资助工作小组最终审核,根据学校通知完成后续奖学金评选工作。 |
温馨提示:参评2025-2026学年度所有类型的奖学金都需准备好所有证明材料,若错过提交时间,不再接受任何的材料补提交。各班综测评审小组对现有材料进行审核,若申请人有疑问,仅限于对现有材料提出回应和反馈意见,不再接受任何的加分补认证!因自身原因错过申请/审核认证而影响参评奖学金,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应用
公示审核通过后的综测结果将应用于《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综合素质测评是参评奖学金的前置必要环节。申请2025-2026学年奖学金应满足《中山大学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第四章的申请条件。
附件:
1.理学〔2025〕11号 关于印发《中山大学理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理学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个人申请表
3.理学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情况班级汇总表
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8月10日
(联系人:纪老师,联系电话:0755-232601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