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学生骨干: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山大学建校100周年贺信精神,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持续推进学校学风校风建设,涵养积极向上的集体文化,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26〕283号),结合学院实际,现将理学院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评选范围
2025—2026学年在岗的经学院认定的学生干部,须为全日制在籍学生,具体包括以下类别:
1.班级干部:行政班级班委,包括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纪律委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心理委员等;班级团支部委员,包括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学生党支部干部,包括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
2.团学组织干部:学院团委学生干部,包括团委副书记、组织部、宣传部等学生干部;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干部,包括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各部门学生干部。
(二)不参与评选的情形
已获得2025—2026学年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学生会骨干、优秀研究生会骨干等与从事学生骨干工作相关的校级荣誉的,不参与本次评选。
二、评选标准
学院遵照《中山大学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附件1)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学生工作实际开展评选,请各位学生干部先阅知标准再行申请。
三、评选程序
1.发布通知:学院发布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通知。
2.制定评选细则:学院结合工作实际,参照评选标准(附件1),制定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则。
3.分配名额:学院可推荐校级优秀学生干部4名,另设置院级优秀学生干部4名。名额分配应充分考虑各年级实际情况,不建议集中在某一特定年级。
4.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干部填写《中山大学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绩点排名、无挂科记录等表格涉及的证明材料)至学院进行申报,文件夹请命名为“姓名+学号+理学院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材料”。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1日24时。
材料提交方式:duanyf25@mail2.sysu.edu.cn。
5.组织评定:学院成立评定小组,依据评选方案进行评定,形成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初审名单和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初审名单,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6.上报材料: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按照学校通知要求,于2026年8月28日前报送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材料。
7.公示评定结果:党委学生工作部公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定结果。
8.公布表彰:学校发文公布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定结果并组织表彰。
四、相关要求
学院对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结果负责。评定过程中,凡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表彰后,如发现获奖个人在参评当年有任何不符合获奖条件的,按照学校及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
1.中山大学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2.中山大学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8月8日
(联系人:纪老师0755-232601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