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6年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激励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25号)精神,以及《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号)、《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号)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6年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校正常学制内全日制港澳及华侨、台湾学生(含本科、硕士和博士)。
二、奖项设置
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名额由教育部分类下达。
三、申请条件
(一)港澳及华侨、台湾学生本科生奖学金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一年以上参评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刻苦,上一学年无不及格科目,且综合测评成绩在满足参评条件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中排名前50%(含50%);一年级学生入学考试成绩优秀。
5.符合《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号)第二十四条相关规定。
(二)港澳及华侨、台湾学生研究生奖学金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一年以上参评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刻苦,上一学年达到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要求且无不合格科目,完成规定的科研助手或医学临床学科住院医师工作任务且考核合格;一年级学生入学考试成绩优秀。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
参评学生如实填写申请表(附件1或附件2),汇总表(附件三),向培养单位提交申请,并提供成绩单、学术或实践成果、获奖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各项证明材料文件格式应为:png、jpg、jpeg或pdf。
2.命名规则:姓名+证件号码+材料名称,例如“张三H12345678全国大学生英语大赛一等奖”。
3.如有多个证明材料,需打包为zip文件,命名规则同上,例如“张三H12345678证明材料”。压缩包命名方式为:姓名+港澳侨台本科生/研究生奖学金。
4.文件大小限制为20M,如打包为zip文件,则zip文件大小不超过20M。
华侨学生还需提交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侨务部门核发的华侨身份证明书。
(二)材料提交
参评学生于2026年9月18日17:00前将材料提交至【企微文档】理学院关于2026年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材料收集 https://doc.weixin.qq.com/forms/AM8AXAcdAA0AXYAFAb4APICNeFilifDYf。学院会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推荐名单。
(三)学校评审及公示
党委学生工作部复核、组织专家评审并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上报评审结果
学校将通过公示的推荐获奖学生名单报教育部复核审定,最终获奖名单及获奖等级以教育部批复为准。
附件:
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2.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3.2026年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培养单位推荐汇总表
(联系人:纪老师,联系电话:0755-232601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