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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关于评选2026年中山大学优秀心理委员与朋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 年)〉的通知》(教体艺〔2023〕1 号)要求,推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深入发展,展现心理委员队伍的风采与水平,特组织开展2026年中山大学优秀心理委员与朋辈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体在读心理委员、院系朋辈队伍成员。

(二)评选名额

各单位推荐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心理委员及朋辈队伍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评选标准

参照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评选及指导意见,制定我校评选标准如下: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拥护共产党,热爱祖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在校担任心理委员或朋辈队伍成员至少一年。

3.有心理委员或朋辈助人培训证明。

4.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艰苦朴素,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参加集体活动方面能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5.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没有挂科补考情况。

6.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身心健康。

三、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

参加评选的心理委员与朋辈需准备下述材料,并汇总文件夹命名为“院系+姓名”。

  1. 报名表:填写《中山大学优秀心理委员与朋辈报名表》(附件1)。
  2. 汇总表:填写《中山大学优秀心理委员与朋辈汇总表》(附件2)。
  3. 文字介绍: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心理委员/朋辈队伍工作经历、优秀事迹及成果等,字数控制在500 字以内,要求内容真实、条理清晰。
  4. 视频资料:提交时长为5 分钟的 MP4 格式视频资料,内容应展示个人在心理委员/朋辈互助工作中的实际表现、成果及特色,视频容量不超过200M。
  5. 佐证材料:提供在校期间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扫描件,以证明个人在心理委员/朋辈互助工作和其他方面的优异表现。

(二)推荐单位初评

各单位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筛选并推荐优秀的心理委员与朋辈成员,填写《中山大学优秀心理委员与朋辈汇总表》(附件2)。

(三)学校评审并公示。

(四)公布名单并颁发证书。

四、材料要求

请各位评选同学于9月27日16:00前将附件及学生材料合集的电子版打包上传至https://doc.weixin.qq.com/forms/AM8AXAcdAA0AXYAFAb4APICN3fqBGUjmf?page=1,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姓名+学号+2026年优秀心理委员与朋辈评选”。

五、其他说明

本次评选采用单位统一申报的方式,不接受学生以个人名义提交材料。获评优秀心理委员与朋辈学生,可择优获国家级百佳心理委员推选机会。

 

附件:

1.中山大学优秀心理委员与朋辈报名表

2.中山大学优秀心理委员与朋辈汇总表

 

(联系人:纪老师,联系电话:0755-2326019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