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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奖励优秀学生,引导学生“学在中大,追求卓越”,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和《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号)等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不包括2026级。

二、奖学金项目

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包括:

(一)国家(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3.教育部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二)学校出资设立的奖学金

1.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

2.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

3.中山大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4.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

5.中山大学英才奖学金

(三)企业、个人或团体出资设立的奖学金

1.校级捐赠奖学金

2.学院(系)级捐赠奖学金

三、参评条件

学生参评各类奖学金需满足《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和《理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的有关要求。

四、奖项名额

年级
及专业

经困生
人数

申请
参评
人数

国家
奖学金

国家
励志
奖学金

校级优秀
学生一等
奖学金

校级优秀
学生二等
奖学金

校级优秀
学生三等
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
(1000元/项)

2023级数学

1

20

1

 

2

5

7

道德风尚奖
学科竞赛奖
文体艺术奖
学业进步奖
社会实践奖
笃行骨干奖
共6个类别
共计20个名额

2023级物理

1

13

1

3

5

5

2024级数学

4

25

1

3

5

9

2024级物理

2

18

1

2

5

7

2025级数学

7

28

1

3

6

9

2025级物理

6

24

1

3

5

9

全院竞争性
名额

——

——

4

10

——

——

——

 

(奖项名额初步分配结果如上,最终结果由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核确定)

五、评选程序

(一)学院发布评选通知。

(二)学院组织初评、公示和上报。

1. 组织初评

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两个奖项,根据《理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的综测结果,请符合基本条件(详见《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同学报名申请,参加答辩。学院根据答辩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

报名途径:请申请人于2026年9月27日24:00前提交申请表(附件2,命名格式为“学号+申请奖项名称+申请表”)至链接报名链接:

https://doc.weixin.qq.com/forms/AM8AXAcdAA0AXYAFAb4APICNiwBKVDfnf。

申请人的材料直接采用综测材料,无需额外提供纸质或电子材料。请准备PPT汇报,答辩时间、地点及抽签顺序另行通知。

②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两个奖项,根据《理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的综测结果,分年级、分专业按综测结果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推荐,不再另行组织申请。

③中山大学理学院专项奖学金设置道德风尚奖、学科竞赛奖、文体艺术奖、学业进步奖、社会实践奖、笃行骨干奖等6个类别。根据《理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的综测结果,请申请人于2026年9月27日24:00前提交申请表(附件2,命名格式为“学号+申请奖项名称+申请表”)至链接报名链接:

https://doc.weixin.qq.com/forms/AM8AXAcdAA0AXYAFAb4APICNPeD9XhRSf?page=1。

学院收到申请材料后,结合2025-2026学年综测结果组织评审。

各类捐赠奖学金根据学校的评奖要求和名额另行发布通知。

2. 公示

初评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 材料报送

学院组织推荐获奖学生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提交材料,审核后报送学校。

(三)学校评审并公示。其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材料要求

申请人的证明材料以综测申请材料为准,不重复提交,请获评人根据后续通知上传至系统。

国家奖学金暂时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待学校审核确认推荐获奖人选电子版信息后再办理签章手续提交纸质版。纸质版申请材料中,学院(系)教务部门须复核“学习情况”栏内容并签章。纸质版材料交至:深圳校区西区教学楼1栋612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地做好奖学金评选工作。

(二)申请人须严格按规定时间报送相关材料。

(三)学院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加强学生信息安全管理并保护学生隐私。严格落实信息管理责任制,严格管理各类学生评奖信息的查阅、复印、流转、公示、存档等操作。

附件:

1.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2.中山大学理学院2025-2026学年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中山大学理学院

2026年9月26日

(联系人:纪老师,联系方式:0755-2326019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