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广东扶贫济困日”及“幸福工程活动日”捐款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2026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以及“幸福工程活动日”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助力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开展“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通过“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和“幸福工程活动日”行动筹集资金,助力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从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扎实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动员有意愿有能力党员干部、教职工和在校学生积极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和“幸福工程活动日”爱心募捐活动。
二、锚定帮扶目标,推动结对共建县市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校各单位、师生员工、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募捐善款全部定向用于支持中山大学“双百行动”结对共建县市。在实施扶持脱贫户发展生产、提高技能、促进就业,补助教育、参加基本医疗、重大疾病救助及危破住房改造,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开展产业帮扶项目等。2025年用于学校“双百行动”结对的连州市开展农特产品宣传推广、脱贫户和监测户慰问、绿美广东建设等项目共41.35万元。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爱心捐赠活动落地落实取得成效
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总结历年活动成效,按照“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及“幸福工程日”活动要求组织开展活动。围绕“聚焦实施‘百千万工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活动主题加强宣传。注意工作方式方法,重点发挥捐款活动的育人作用,引导师生发挥正能量,增强社会责任感。要将爱心募捐活动与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在确保学生充分了解活动、完全自愿的前提下开展“学子献爱心”活动,引导广大学子在关注国情社情农情的过程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四、规范捐款管理,确保爱心募捐款项使用依法依规
本次活动不下达捐款指标,不逼捐,不摊派,不擅自更改捐赠款用途,不扣发工资、津贴,不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募捐钱款。学校审计处对募集款项及汇缴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校工会将统一汇缴到广东省教育基金会指定账户和幸福工程广州市组委会指定账户。其中,“广东扶贫济困日”全部捐款将由广东省教育基金会转汇至学校“双百行动”结对共建县市,用于支持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相关工作。
本次活动中的个人捐款属于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相关规定,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规定进行扣除。
五、明确工作要求,确保爱心募捐活动开展有力有效
学院组织收集捐款款项,募捐截止时间为10月11日,请及时填写【企微文档】理学院2026年“广东扶贫济困日”及“幸福工程活动日”捐款活动的信息收集
https://doc.weixin.qq.com/forms/AM8AXAcdAA0AXYAFAb4APICNiU45pv9Ff。
(联系人:纪老师,联系电话:0755-232601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