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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关于2025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保障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中山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办法》、《中山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办法》、《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等规定,现将本院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指引如下:

 

一、开题报告时间

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培养重要环节,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秋季学期进行,其中直接攻博生在第三学年秋季学期、硕博连读生在博士入学后第一学年秋季学期进行。

完成开题报告是进行中期考核的前提,开题报告与中期考核工作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6个月。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开题的研究生,需填写《研究生延期开题申请表》(附件1)明确延期开题时间,经导师和院系批准可延期。

 

二、开题报告内容

研究生在开题报告公开答辩前应完成书面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摘要。

2.课题的立项依据(包括: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分析,一般至少2000字;另附参考文献名录: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一般不少于20篇参考文献,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一般不少于30篇参考文献)。

3.课题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以及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此部分为重点阐述内容,一般至少2000字)。

4.拟采取的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包括技术路线、研究方法、实验方案、关键技术、可行性分析等说明,一般至少2000字);

5.本项目的特色与创新之处(一般至少500字)。

6.季度研究计划及预期研究成果(预期成果为毕业成果考核的主要内容,请实事求是填写)(一般至少500字)。

格式要求等具体可参见《开题报告书参考模板》(附件2),字数要求以各研究方向实际情况和导师意见为准。

 

三、开题报告答辩组织流程

   (一)总体要求

研究生开题报告答辩由各个课题组自行组织,以公开答辩的形式进行。研究生在公开答辩前,须先经学院党委成员组成的审查小组对开题报告的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审核结果签字确认。审核不通过的,不得进入公开答辩环节。

开题报告答辩会应邀请本专业的教师和学生参加,听取多方面的意见。研究生应将报告的时间、地点、报告人、学位论文题目等信息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反馈给研究生秘书,以便在院内进行宣传。

开题报告答辩专家小组由至少3名研究生导师组成,博士研究生答辩专家小组的组长应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研究生的导师可作为答辩专家小组成员或组长。答辩专家小组就研究生论文选题意义、相关文献掌握程度、研究方法先进性以及论文总体设计科学性给出意见和建议,对开题报告是否通过作出结论。

开题报告答辩小组设秘书1名,由课题组指派,负责准确记录考核专家提出的需改进问题。

硕士研究生开题时间不少于15分钟,博士研究生开题时间不少于40分钟。具体由课题组自行安排。

 

  (二)具体流程

  1. 2025年11月20日前: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系统)上填写开题申请,并上传开题报告书(文件格式:Word;命名方式:学号+姓名+开题报告)
  2. 2025年11月23日前:导师登陆系统对研究生开题申请进行审核,开题申请状态更新为“待院系审核”。
  3. 2025年11月25日前:研究生秘书在系统导出开题报告等信息,交由学院党委委托的审查小组进行审查,并将结果通知研究生。
  4. 2025年11月25日前:每个开题报告小组指定一名答辩秘书,由答辩秘书将具体开题时间告知研究生秘书,请提前做好准备。
  5. 开题报告书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送交答辩专家小组成员审阅。
  6. 研究生按时参加公开答辩,由答辩秘书进行答辩记录【记录需详实,不得过于简略】,并请答辩专家小组成员对答辩进行评分并在记录表上签名。
  7. 2025年12月10日前:答辩秘书将纸质版的开题报告答辩记录表和评分表交回学院,学院对开题结果进行审核后在系统审批。

 

四、其他说明

1.研究生开题报告未获通过,可在第一次开题3个月后,12个月内重新开题一次,其中期考核时间相应顺延,但必须在入学后三年内完成。

2.研究生通过中期考核后,在后期培养过程中因故无法按计划实施的,经导师同意后可更换学位论文题目,但课题组须按本办法规定的开题报告程序,重新为其组织开题。

 

五、联系方式

陈老师,0755-23260091,chenllin25@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理学院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