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山大学理学院委员会关于组织2024年下半年团支部推优入党的工作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
为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持续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抓好“推优”工作,根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现就2024年下半年团支部推优入党工作做以下通知:
一、参与对象
1.已申请入党还未被推优的学生团员;
2.已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团员。
注:不包括毕业班学生。
二、开展时间
2024年12月31日前
三、具体开展
1、学生团员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共青团推荐优秀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附件2)、《共青团培育优秀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记录表》(附件3,纸质版只需交一份)、《共青团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发展对象登记表》(附件4),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2和附件4需一式3份,信息完整,无涂改记录)至班级团支书。
2、班级团支书收到学生团员申请材料后,对照推优工作指引(附件1)进行材料初审。经初审通过后,由班级团支书组织召开团支部大会,对符合推优标准的学生团员进行民主评议,产生拟推荐名单。
3、支部大会结束后,团支部需要在申请材料上填写推荐意见,手写签名,填写《团支部推优情况汇总表》(附件5),在3个工作日内将《登记表》、《团支部推优情况汇总表》、申请人日常参与支部活动的考勤情况等电子和纸质材料报送给院团委综合部。
4、院团委综合部收到相关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复审,复审通过的材料将上报本科党支部进行报备。
四、推优名额
根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推优标准,“推优”的比例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员的20%,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附件:
1.广东高校共青团深化开展推优入党试点工作指引
2.共青团推荐优秀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3.共青团培育优秀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记录表
4.共青团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发展对象登记表
5.团支部推优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中山大学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12月16日